印刷品的生產,一般要經過原稿的選擇或設計、原版制作、印版曬制、印刷、印后加工等五個工藝過程。
也就是說,首先選擇或設計適合印刷的原稿,然后對原稿的圖文信息進行處理,制作出供曬版或雕刻印版的原版(一般叫陽圖或陰圖底片),再用原版制出供印刷用的印版,最后把印版安裝在印刷機上,利用輸墨系統將油墨涂敷在印版表面,由壓力機械加壓,油墨便從印版轉移到承印物上,如此復制的大量印張,經印后加工,便成了適應各種使用目的成品。
現在,人們常常把原稿的設計、圖文信息處理、制版統稱為印前處理,而把印版上的油墨向承印物上轉移的過程叫做印刷,這樣一件印刷品的完成需要經過印前處理、印刷、印后加工等過程。
按印刷生產程序分,有直接印刷與間接印刷之別。
直接印刷,版面印墨直接與被印刷物質接觸,而移轉印墨于其上。所有之凸版印刷機(最新出品之橡皮版或塑膠版輪轉機在內)與凹版印刷機,及最老式平版印刷機中之手搖石印機,均為直接印刷。
間接印刷,版面印墨系先轉印于橡皮滾筒上,再由橡皮滾筒將印墨移轉于被印物質上,如俗稱之橡皮印刷機。